一、夫妻离婚房子有贷款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之际,如何处理房产中的贷款问题
涉及到按揭贷款房屋的离婚事项,通常需依据如下几种情形来加以分配处置:
首先,若是房产系由某一方在婚前以贷款方式购得,且所有权仅登记在该方名下,尽管婚后存在双方共同还贷的状况,但在离婚之时,该房产仍应归于购买方所有,且购买方应对另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偿还的贷款部分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其次,若房产系在婚后由双方共同以贷款方式购置,那么此种情况便可视为双方的共有财产,在离婚之际,双方应遵循公平原则,一般性地平均分配该房产;
最后,双方亦可先行协商解决这一问题,如若协商无果,最终将由法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离婚车子有纠纷怎么解决
若夫妻离婚车子有纠纷,可先协商处理。协商时明确车子归属及后续处理方式,如一方取得车子所有权,需补偿另一方相应价值。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车子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登记在谁名下等因素来判定车子归属。一般婚后购买的车子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割。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车子是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那么该车子属于其个人财产,归其所有。在分割车子价值时,可通过评估等方式确定其价值,然后按比例分割。总之,要依据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妥善解决车子纠纷。
三、夫妻离婚房贷未清的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时未清房贷的房产分割如下:若该房产为婚后共同购买,一般应认定为夫
涉及按揭贷款房屋离婚分配,通常依据以下情形处理:房产系一方婚前贷款购买且仅登记在其名下,离婚后归购买方所有,但需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部分;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视为共有财产,离婚时应公平平均分配;双方可先行协商,协商无果则由法院依法裁决。